謊稱存款送保險 夫妻檔業務被訴

〔記者林慶川/台北報導〕吳聯壽、劉美君夫婦拉保險時,謊稱賣的是

「存款就送保險」的金融商品,不僅利率高,而且可隨時領回款項,不

過,有投保戶要提款應急時,保險公司要求填寫保單質借文件、且要付

出利息,才發現是騙局一場,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將2人起訴。

檢方查出,吳、劉2人原本在國華人壽公司任職,之後轉往一家保險經

紀人公司擔任業務員,2人在93年至95年間,先後向陳、賴及鄭姓三

人招攬保險,並提供寫有「優於定存的複利」、「隨時可提領的活錢」

、「年息1.5%」等字樣的試算表。

 被害人分別付了354萬、30萬及6萬元,吳、劉兩人為隱藏保險契約真

實內容,收到全球及宏兩家公司所製作的保單後,擅自偽簽保戶權益

確認書、保單簽收條,獲得2家保險公司核發的佣金。

常見的還有以下的不實招攬方式 :

  

儲蓄險 : 與定/活存利率做比較 (未滿期前解約可能會有損失,與定/活存

 

不同)外幣儲蓄險 : 保證利息幾% (但其實不能保證利率,因為還有匯差

 

會漲跌)

 

投資型保單 : 標榜保證配息幾%(業務員便稱保證利率,實際上淨值沒有

 

保證不會跌,還有其他危險費用..等,並不等於利率)

 

生死合險 : 每年回之生存金,通常要領20~30年以上才超過本金(業務員

常稱每年領利息,實際上若提前解約將會虧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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