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財經政論
【許淑惠╱台中報導】二十六歲女子宋佳虹,前年開車行經台中市環中路,從後追撞張姓女騎士致脊椎骨折,下半身癱瘓,終生須以輪椅代步,被張女提告索賠三千二百餘萬元。台中地院昨判決宋女須賠終生看護費、勞動力損失、醫藥費等,共二千九百九十餘萬元,創國內車禍賠償天價。
辰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
{{ guestName }} (登出)
您尚未登入,將以訪客身份留言。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
請輸入暱稱 (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)
請輸入標題 (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)
請輸入內容 (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)
請輸入左方認證碼:
看不懂,換張圖
請輸入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