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人責任險的重要程度其實不亞於人身風險,看看以下案例 :

 (轉錄自蘋果日報)

 

女撞癱人 判賠2990萬天價

2010年12月29日

【許淑惠╱台中報導】二十六歲女子宋佳虹,前年開車行經台中市環中路,從後追撞張姓女騎士致脊椎骨折,下半身癱瘓,終生須以輪椅代步,被張女提告索賠三千二百餘萬元。台中地院昨判決宋女須賠終生看護費、勞動力損失、醫藥費等,共二千九百九十餘萬元,創國內車禍賠償天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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