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人罹患癌症的機率非常高:
標靶治療又非常貴>"< 更糟的是癌險沒有加強理賠標靶藥
物!! 除了少的可憐的初次罹癌會賠幾萬塊,但根本就不夠..
所以~最建議目前除了傳統癌險,也可以加保重疾險或一次理賠癌症
險來轉移癌症風險!
一般較為人詬病的七項重疾除癌症、洗腎之外都不好賠(如下定
義),但單單考慮癌症的高罹患率仍是值得投保。
七項重疾定義如下...大部分公司的重疾險等待期一般是90天...
(一)心肌梗塞: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,其診
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條件:
1.典型之胸痛症狀。
2.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,顯示有心肌梗塞者。
3.心肌酶異常增高。
(二)冠狀動脈繞道手術:係指為治療冠狀動脈疾病之血管繞道
手術,須經心臟內科心導管檢查,患者有持續性心肌缺氧造成心
絞痛並證實冠狀動脈有狹窄或阻塞情形,必須接受冠狀動脈繞
道手術者。其他手術不包括在內。
(三)腦中風: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、栓
塞、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。
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,經腦神經專
科醫師認定仍遺留下列殘障之一者:
1.植物人狀態。
2.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者。
3.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。所謂無法
自理日常生活者,係指食物攝取,大小便始末、穿脫衣服、起
居、步行、入浴等,皆不能自己為之,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
之狀態。
4.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者。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因腦部言語中
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症者。
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,
以致不能做咀嚼運動,除流質食物以外不能攝取之狀態。
(四)慢性腎衰竭(尿毒症):指二個腎臟慢性且不可復原的
衰竭而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。
(五)癌症:係指組織細胞異常增生且有轉移特性之惡性腫瘤
或惡性白血球過多症,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最近
刊印之「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」歸屬於惡性腫瘤之疾
病,但下述除外:
1.第一期何杰金氏病。
2.慢性淋巴性白血病。
3.原位癌症。
4.惡性黑色素瘤以外之皮膚癌。
(六)癱瘓:係指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,包括兩上肢、或兩
下肢、或一上肢及一下肢,各有三大關節中之兩關節以上機能
永久完全喪失者。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
機能仍完全喪失者。關節機能的喪失係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
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超過六個月以上。上肢三大關節包括肩、
肘、腕關節,下肢三大關節包括股、膝、踝關節。
(七)重大器官移植手術:指接受心臟、肺臟、肝臟、胰臟、
腎臟及骨髓移植。
考量癌症標靶藥物價格,建議保額要高一點,最好是200~300
萬以上,續保年齡越長越好,當然保費要便宜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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