複習一下,簡而言之,就是: 

 

1.容易申請得到理賠金 

2.理賠金越高越好 

3.保費越低越好 

4.保障期限越久越好 

  

雖然這麼談很容易理解,但實際上要從眾多保險公司中挑出好的保單卻不容易...

以癌症險為例 (按版主定義)傳統型一次給付型 :

傳統型定期終身型

 一次給付則只有定期...

<p.s 一次給付的重大疾病險也包含癌症>

 

首先從理賠時,理賠金的難易與多寡談起吧,畢竟買保險就是為了以備不時之需...

 

以傳統型為例 :

[1單位]給付內容:

原位癌-10,000

初次罹患癌症(不含低侵襲癌症)-100,000

住院給付(每日)-1,500

癌症出院療養保險(每日)-500

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(前後三十日)-600

癌症住院手術保險金(每次)-20,000

癌症門診手術保險金(每次)-3,000

放射線治療(每次)-1,000

化學治療(每次)-1,000

骨髓移植(每次)-100,000

義肢(四肢各ㄧ次)-30,000~120,000

義乳(每側各ㄧ次)-30,000~60,000

義齒(限一次)-20,000

癌症身故-100,000

癌症給付上限-2,000,000

 

以上是大部分傳統型險的給付內容,住院幾天,住加護病房幾天,之後的門診..治療方式等

從以上給付內容可看出如果要申請到高額的理賠金,要做過的治療方式要多樣化,罹患癌症時會住院很久麼 ?會做很多次手術麼 ?

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精算處處長袁曉芝表示,「根據各大保險公司及健保局的統計,我國癌症病人的住院天數為每年31天。」就算癌症治療的日額拉到一天一萬,所得到的住院保險金,再加上出院後療養保險金,約是46.5萬,看起來不少,但如果是有用到新的標靶治療,仍舊不足以彌補龐大的藥費缺口。

 

上面提到標靶治療,什麼是標靶治療 ? 還要它的治療方式需要多少錢呢 ?

《標靶治療是什麼?》
舊的化療藥物,有如散彈打鳥,常在殺死癌細胞的同時,也影響到正常細胞;新式的標靶藥物,則會針對有異常的特定癌細胞進行攻堅,達到抑制癌細胞的生長的目的,若有效,對於以往無法治療的轉移性癌症,可以延長存活期。

 

 

對照上敘的理賠內容,只有初次罹癌,可以先拿到理賠金,但完全不夠支付標靶藥物的開銷…大腸癌的罹患機率很高,偏偏費用也是很高....看一下知名藝人的例子 :

 

 

再看一下目前的新式治療 :

 

 

 

以氬氦刀為例,不屬於傳統開刀,保險公司視為放射線治療,

理賠金也遠遠不及自付費用…..

對於定期型買到最高6單位可達到1萬日額尚還不足,但大多數的人卻是買終身型的1~2單位,更不要說遇上標靶治療後的處境了…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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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辰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