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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保戶跟辰宏投保後不久便不幸墜樓身故,更糟糕的是檢察官竟
然開出死因不明的死亡證明書>"<
一看到這個內容我就深感不妙,果不其然..申請理賠後不久便收
到了調查通知...保險公司要判斷是否在理賠範圍..合理..
一直到約5個月後回覆,因無法判斷死因而通知拒賠...
因無法判斷死因不賠 ? 感覺上不會不合理..但是事實上,有規定
如果是投保兩年後,即使自殺都要賠,而棘手的是投保後不久。
壽險無論意外或疾病身故都要理賠,疾病已調查近半年無病歷,
若是意外事故就一定要賠,因此保險公司僅能以自殺拒賠。
保險公司不賠時須由保險公司提出不賠理由,有句話說
"舉證之所在,敗訴之所在",想到須由保險
公司提出自殺證明,我明白我已勝券在握 ,按規定先寫申訴書..
給30天期限,若無回應等30天後就可轉金融評議中心了..
除此之外,同時在消保會申訴,恕我省略不提了^^
收到申訴後的理賠效率快了許多, 終於理賠下來,但似乎忘了
給利息,只好繼續幫忙上訴了~"~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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