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實支,即投保兩張以上醫療實支險的簡稱。
(傷害險雖也有實支險,但通常不是指傷害實支險)
有部分同業批評,如此投保有道德風險之虞,因按損害填補原則,將使被保險人的
理賠金提高為自費的一倍,有不當得利之嫌,但本人對此不以為然~"~
逆向思考,若強制規定每人只能保一張實支險,那一張實支險真的可以達到所謂損害填補嗎?
目前單實支險大多存在以下問題之一或更多 :
1.病房費過低 :
http://www.kiwi86.com/Student/Introduce/Intro_Print/Intro_Hospital.htm
以台北地區為例,基本的健保升等單人房差額的就在3000~4800之間,但許多公司商品
即使投保到最高單位都未達此數字,且保險公司通常也要求主約保額要高才願意賣最高單位
=保費很高。
2.住院醫療費用過低 :
達文西手術自費費用平均在20萬上下,如冠狀動脈繞道手術可能要自費30萬以上。
人體可吸收的全吸收式心臟支架每支約10~14萬,按情況需裝2~3支以上。
少數公司可以達到30萬以上,但病房費過低或不賠門診手術材料費或有賠但額度過低。
3.不賠門診手術或金額過低 :
許多公司實支險在條款上沒有註明理賠門診手術費 或 門診手術衍生的相關費用,比如白內障手術植入
人工水晶體,按功能性,人工水晶體價格約1~9萬,價差非常大,假設兩眼都換的價格在10~12萬之間,
也許挑選了一家商品有寫條款理賠門診手術與材料費,但是病房費或住院醫療費用卻很低。
再者,若單以道德風險來說,複數傷害實支也一樣存在爭議的,且傷害實支更複雜,比如員工的團體保
險內容裡只要有傷害實支、加上個人的傷害實支就達成複保險了,理賠時也一樣可以申請到超過自費的
金額,住院的情況傷害實支險+醫療實支險亦同。
其實就目前看似較遵守以上原則的公司,理賠時也有不公平的狀況,比如契約約定理賠時必須繳收據正
本,但收據正本每家醫院只能申請一份,若遺失的話將無法申請"住院醫療費用"只能轉為日額理
賠,可是有許多強況是自費金額很高但住院天數很短的情況,轉為日額根本無法cover!!
綜合以上原因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