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管會:遭咬傷染狂犬病 意外險要賠

金管會宣布,民眾被動物咬傷感染狂犬病,導致死亡或殘廢,都算「意外」,「意外險」要賠。

台灣自7月起,爆發狂犬病疫情,先是野生鼬獾染上狂犬病,接著出現帶病鼬獾咬傷家犬,導致家犬死亡案例,所幸目前還沒有民眾直接被感染。但若真有民眾感染狂犬病,保險到底怎麼賠?

由於壽險業者看法不一,為降低理賠爭議,金管會保險局宣布,若有民眾被貓狗等動物咬傷,感染狂犬病後,包括「醫療險、壽險、意外險」統統都要賠。

保險局官員指出,民眾感染狂犬病後,爭議較大的保險理賠,是「意外險」。因為有許多壽險公司主張,假設民眾被狗咬傷,感染狂犬病,可算是意外;但若該民眾最後不幸死亡,是「因為狂犬病」這個病因,並非「被狗咬傷」這項意外,因此,主張「意外險」可不予理賠,因為意外險不理賠疾病致死。

為保障消費者權益,同時避免日後理賠爭議,金管會發函壽險業,只要確定保戶是被感染狂犬病的動物咬傷,而感染狂犬病,「意外險」也要賠;且不僅意外險主約要理賠「死亡保險金、殘廢保險金」,若民眾有投保「意外醫療險」附約,也要一併給付因為狂犬病就醫而產生的醫療費用。

但保險局強調,意外險的給付原則,是民眾「直接」遭動物咬傷感染狂犬病,才賠;若民眾是「間接」被感染,就不賠。日前大陸發生,一名父親為兒子吸出傷口血液,卻感染狂犬病最後死亡案例。官員說,由於該案例,並非「直接」被動物咬傷,因此,若是發生在台灣,意外險就不會賠。

保險局表示,民眾若是投保「人身壽險」,因疾病或意外去世,本來就會理賠。此外,目前「醫療險」規定,須理賠「法定傳染病」,狂犬病早被列為「法定傳染病」之一;「醫療險」會理賠狂犬病,也沒有爭議。 

【2013/10/06  聯合報】http://udn.com/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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