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單的說車險可以分為

1.強制險

2.第三人責任險

3.車體險

4.竊盜

5.乘客險

 

1. 強制險 : 顧名思義,政府規定全民須投保的,發生車禍事故時

    賠給對方的險,無論過失或肇事責任一律理賠。

給付範圍及保險金:
每人體傷最高二十萬元
每人殘廢依殘廢等級姶付,最高至一百六十萬元
每人死亡定額給付一百六十萬元
每人體傷及死亡最高給付一百八十萬元。
每一事故無累計給付上限

 

強制險只是基本的保障,只賠對方人身上的損失,不賠汽車、

物損失,保險金額過低,建議一定要再自行投保第三人責

任險

 

2. 第三人責任險 : 與強制險一樣是賠給對方的人或車的保險,

分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彌補,因強制險額度不足,此險可用來

轉移肇事責任須賠償的風險。

如範例 : http://yulian91.pixnet.net/blog/post/47598516

個人認為這是非常重要,必要買的險種

 

3.乘客險:有駕駛人傷害險,理賠對象指的是開車的人(不限

定車主本人)。乘客險,理賠對象指的是自己車上的人(不包含駕

駛)。除非確定這輩子都不會載家人以外的人,不然也是必買險種

之一 (朋友若受傷,自己也可能會有賠償責任的)

 

4.車體險 : 補償自己損失的保險,可以分為甲乙丙式。

甲式 : 保障最完整,相對保費也最貴的車體險,比較適合開好

車的人買,不明出險會賠,即使不知道車被誰砸的都賠。

乙式 : 不明出險要向派出所備案方可理賠。碰撞、傾覆、火災

、閃電、雷擊、爆炸、拋擲物或墜落物有賠。

丙式 : 只有車碰車才賠,不明出險就不賠,所以保費最便宜,

稱車碰車險。
  

5.竊盜險 : 顧名思義就是車子被偷以後賠自己損失的險保不保

要看居住或工作環境與車子的價值了。若汽車只開公司-回家

或都有保全,或是買的本來就是價值不高的中古車..等,不買

竊盜險也沒關係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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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辰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