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法64條第一項規定,訂立契約時,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,應據實說明。
按64條第二項若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,或為不實之說明,保險公司發現時可以解約,所以該如何
回答書面詢問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了!!
保險法64條第一項規定,訂立契約時,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,應據實說明。
按64條第二項若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,或為不實之說明,保險公司發現時可以解約,所以該如何
回答書面詢問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了!!
前幾天到保戶家幫忙看保單,保戶的長輩很堅持要保終身險才是最好的,
後來我打開一看,恩~~終身醫療1000、定期醫療1000 ,我就直說了,
其實您投保的也不完全是終身險喔,只有主約終身而已,等到過了75歲
以下是醫療險常見的除外責任,意即以下原因造成的意外傷害或疾病,保險公司可依約定不賠,請大家看仔細囉..
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,本公司不負給付該被保險人各項保險金的責
任:
以下截錄自 : http://www.111zhongliu.com/Html/20080420/5772821.html
原位癌的簡介及治療資訊 |
不用,與保險公司業務購買一樣,不需要另外付費。